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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開始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規定考場,逐一進行現場拍照(照片將用于證書管理)。考生入座后輸入準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驗。考試指令發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卷。
二、考生拍照完畢進入考場后,如需離開考場必須攜帶準考證與有效身份證件,再次進場時需向監考老師出示。
三、考生在入場時除攜帶演算用筆外,不準攜帶其他物品(如:書籍、資料、筆記本和自備草稿紙以及電子工具、計算器、食物、飲料等)。已攜帶入場的應按照要求存放指定位置,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應全部關閉。
四、考試開始20分鐘后,考生停止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提交試卷后立即退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不得再返回考場。
五、考生登錄考試系統后,應仔細核對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身份證件號、考試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在下發的草稿紙上填寫考生姓名及準考證號,考試結束后統一上交。
六、考生因病不能堅持考試的,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七、考生不得詢問試題題意,如因系統原因或試題有誤,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不得詢問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須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擾亂考場秩序,或交頭接耳、傳遞紙條、傳遞物品、打手勢、做暗號、夾帶、竊視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違紀、舞弊行為者,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一)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二)在考試中考生由于以下行為之一,連續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監考人員將告知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并有權要求其退出考場,違紀情節嚴重的將由監考人員上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記入個人從業操守檔案,由認證辦公室取消其兩年的報考資格:
1.夾帶、偷看、傳遞紙條或協助他人作弊;
2.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
3.抄襲或者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電子儀器等;
4.與考場內外任何人士通訊或試圖通訊的行為;
5.其他考試作弊行為。
(三) 在考試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將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及成績,要求其退出考場,并將其違紀行為上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記入個人從業操守檔案,由認證辦公室取消其兩年的報考資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為;
2.集體舞弊的行為;
3.使用假身份證件或提供假證件的行為;
4.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
5.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6.將演算草稿紙帶出考場;
7.嚴重擾亂考試秩序,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
九、考試機出現故障,考生需舉手示意,由技術人員進行處理,但不允許監考或技術人員幫助操作考試界面,或對題意做解釋、提示。對故意關機或自行重新啟動計算機的考生應責令其離開考場,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十、考生在考試期間如需上廁所,應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在得到監考人員的允許后由工作人員陪同出入考場,再次進入考場時需向監考人員出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十一、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統提交試卷,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場。嚴禁將考場統一發放的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抄錄試題。提前結束考試退場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十二、除本場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