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二)
2.1.2金融市場的結構
1.按金融市場構成要素分類
市場主體:企業、政府及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居民個人
市場客體:金融工具,金融市場的交易對象。貨幣頭寸、票據、基金、股票、債券……
市場中介:交易中介、服務中介
2.按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固定場所分類
3.按金融工具發行和流通特征劃分
4.按交易標的物劃分
貨幣、資本、外匯、衍生品、保險和黃金市場
5.按金融商品交易的交割方式劃分:現貨和衍生市場
6.按金融市場融資的地域活動范圍劃分
2.2貨幣市場
2.2.2貨幣市場交易機制
1.同業拆借市場的交易機制
2.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機制
3.回購市場的交易機制
4.短期政府債券市場
短期政府債券是政府作為債務人,承諾在1年內債務到期時償還本息的有價證券。短期政府債券市場是以發行和流通短期政府債券所形成的市場,通常將其稱為國庫券市場。
(1)短期政府債券的特征:違約風險小、流動性強、面額小、收入免稅。
(2)政府發行短期政府債券的意義:可以滿足政府短期資金周轉的需要;規避利率風險;為中央銀行實施公開市場業務提供了可操作的工具。
5.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是銀行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發行和買賣的場所。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CDS)是銀行發行的有固定面額、可轉讓流通的存款憑證。花旗銀行最早發行了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
(1)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特點
(2)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