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執行
10.1.14 協助執行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的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了解有權對客戶信息進行查詢、對客戶資產進行凍結和扣劃的國家機關,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不泄露執法活動信息,不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
10.1.15 禮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范圍內的禮物收、送,應當確保其價值不超過法規和所在機構規定允許的范圍,且遵循以下原則:
(一)不得是現金、貴金屬、消費卡、有價證券等違法商業習慣的禮物;
(二)禮物收、送將不會影響是否與禮物提供方建立業務聯系的決定,或使禮物接受方產生交易的義務感;
(三)禮物收、送將不會使客戶獲得不適當的價格或服務上的優惠。
10.1.16 娛樂及便利
銀行業從業人員邀請客戶或應客戶邀請進行娛樂活動或提供交通工具、旅游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屬于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以內,并且在第三方看來,這些活動屬于行業慣例;
(二)不會讓接收人因此產生對交易的義務感;
(三)根據行業慣例,這些娛樂活動不顯得頻繁,且價值在政策法規和所在機構允許的范圍以內;
(四)這些活動一旦被公開將不至于影響所在機構的聲譽。
10.1.17 客戶投訴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耐心、禮貌、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客戶至上、客觀公正原則,不輕慢任何投訴和建議;
(二)所在機構有明確的客戶投訴反饋時限,應當在反饋時限內答復客戶;
(三)所在機構沒有明確的投訴反饋時限,應當遵循行業慣例或口頭承諾的時限向客戶反饋情況;
(四)在投訴反饋時限內無法拿出意見,應當在反饋時限內告知客戶現在投訴處理的情況,并提前告知下一個反饋時限。
10.2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事
10.2.1 尊重同事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國籍、膚色、民族、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婚姻狀況、身體健康或殘障而進行任何形式的騷擾和侵害。禁止帶有任何歧視性的語言和行為。
尊重同事的個人隱私。工作中接觸到同事個人隱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當引用、剽竊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貶低、攻擊、詆毀。
10.2.2 團結合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應當樹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團隊精神,共同創造,共同進步,分享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10.2.3 互相監督
對同事在工作中違反法律、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應當予以提示、制止,并視情況向所在機構,或行業自律組織、監管部門、司法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