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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事務崗
崗位職責:
1.負責離岸各類標準授信法律文本的制訂和修訂;
2.負責離岸法律事務的咨詢;
3.負責離岸授信業務法律文本的填制和審核;
4.負責對境內外律師事務所的溝通和管理工作。
任職要求:
1.年齡35周歲以下,全日制重點大學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六級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或律師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或相應執業資格;
3.具有3年以上法律事務工作經驗,有銀行法律事務從業經驗者優先;
4.熟悉民商法、經濟法、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金融行業制度、國家相關政策法規,了解銀行的有關業務流程;熟悉境外法律者優先;
5.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精神、良好的溝通能力、較好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較強的邏輯思維和分析歸納能力。
二、離岸信貸管理崗
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離岸信貸規章制度,牽頭組織離岸資產業務的流程優化;
2.負責全行離岸信用風險授權管理;
3.負責離岸資產客戶的信用風險評級管理以及集團客戶管理,組織實施離岸資產業務的授信管理及貸后管理;
4.負責貸款風險分類、減值準備以及資本管理。
任職要求:
1.年齡35周歲以下,全日制重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六級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具有5年以上批發銀行業務從業經驗,有授信審批、風險管理及法律合規崗位經驗者優先;
3.熟練掌握銀行離岸、風控、信貸管理和國際業務方面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規及操作流程;
4.具備較強的責任心,能承擔較大的工作壓力;
5.如行內人員近兩年年度考評為B1及以上。
三、其它信息
所屬機構: 總行
招聘部門: 離岸金融中心
工作地點: 深圳
截止日期: 2014-08-31
聯系方式: 若系統無法正常提交簡歷,可將簡歷發送至off-shore@cmbchina.com郵箱,投遞簡歷時郵件主題請務必注明“應聘部門+崗位+本人姓名”,簡歷文件以“XXX崗—姓名”命名,請勿重復提交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