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債券回購交易
本章共2節
第一節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
一、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概念
1、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概念
2、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實質內容
3、一筆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兩次交易契約行為。
4、債券質押式回購實質是一種以債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5、實行債券回購交易的債券品種及其實施時間
二、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
(一)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條件(重點掌握,特別是對回購交易的禁止性行為應該重點掌握)
(二)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回購交易的申報程序
債券回購交易中,融資方按“買入”予以申報,融券方按“賣出”予以申報。
(三)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回購的申報要求請訪問
1、報價方式。
我國債券回購交易目前采用的是以年收益率進行報價的方式。
2、申報要求(對有關數值應重點記憶)
(四)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回購的標準品種
1、標準券、標準品種的概念
2、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3、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三、全國銀行間市場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
(一)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參與者
(二)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成交合同來源:
(三)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交易品種及交易單位
(五)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詢價交易方式
(六)全國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違規行為及處罰(要掌握哪些是違規行為第二節 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
一、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含義(重點掌握)
債券買斷式回購的含義
債券買斷式回購與質押式回購的區別
債券買斷式回購的重要意義
二、全國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交易
全國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的有關規則
全國銀行間買斷式回購的風險控制
(三)全國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的監管與處罰
三、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
2004年12月6日,2004年記賬式(10期)國債上市日起,在大宗交易系統將此期國債用于買斷式回購交易。2005年3月21日,2005年記賬式(2期)國債上市日起,在競價交易系統將此期國債用于買斷式回購交易。至此,上海證券交易所所有買斷式國債掛牌品種同時在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規定與原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參與主體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交易品種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報價方式(對相關數值進行重點記憶)
交易費用
履約金制度
倉位控制來源:
機構投資者進行買斷式回購交易必須擁有足額的資金或相應的國債。
每一個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單一券種買斷式回購未到期數量累計不得超過該券種發行量的20%。
清算原則
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按照“一次成交、兩次清算”原則進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履約與違約
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不履約申報
(十一)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違規處罰(要掌握哪些是違規行為)
(十二)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的停牌、復牌和終止第六章 模擬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證券回購交易的實質內容是( )方以持有的證券作為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歸還資金和利息。
A、證券的持有方;B、貸出方;C、融券方;D、資金供應方
2、一筆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 )交易契約行為。
A、一次;B、三次;C、四次;D、二次
3、深圳證券交易所于( )開辦了以國債為主要品種的回購交易。
A、1991年12月;B、1993年12月;C、1994年10月;D、1995年5月
二、多項選擇題
1、在證券回購交易中,( )暫時放棄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證券抵押權,期滿時歸還抵押的證券,收回資金和利息。
A、證券的持有方;B、資金的貸出方;C、融券方;D、融資方 E、資金供應方
2、一筆回購交易涉及( )
A、兩個交易主體;B、一個交易主體;C、兩次交易契約行為;D、一次交易契約行為
3、《關于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自1997年6月起,全國統一同業拆借中心開辦()回購業務。
A、國債;B、政策性金融債;C、中央銀行融資券;D、公司債券E、股票
三、判斷題
1、證券的回購交易實際上是一種以有價證券為抵押品的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T)
2、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回購交易的委托數量必須是10萬元整。(F)
3、以券融資的回購交易每筆最大申報數量為1萬手。(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