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盈率是指普通股每股市價與每股利潤的比率。它是反映上市公司獲利能力的一個重要財務比率,也是國際上通用的檢驗股票投資價值的一個參考指標。一般認為30-40倍之間為合理市盈率,而西方發達國家成熟市場的平均市盈率一般在20倍左右。關于我國的市盈率究竟應如何定位,長期來仍處于爭論不化的狀況,經濟學家和證券人士眾說紛紜,投資者也因此常常無所適從。其實,是否偏高這個難題可以暫且不論。因為,目前我國A股總體市盈率究竟是多少,也還有不少版本,計算結果常大相徑庭。計算口徑不能統一,何來說長道短,論高評低。
一是證券專職管理機構的權威計算標準:即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樣本股計算方法:樣本股總市值/樣本股總利潤。
二是國家統計機構政府官員的計算標準:據報載,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主任徐宏源在接受深圳特區報記者采訪時曾說:"今年4月底滬深二市加權市盈率為78倍,比去年2200點時還高。"這里,他說的雖是加權市盈率,但國信證券吳鐸也曾計算過去5月14日二市平均市盈率為80.94倍,主要計算方法是:當日二市市價總值/去年凈利總額-虧損總額。此日對應的上證指數是1616.23,深成指是3153.15。
三是專業人士的一些計算方法。散見于各媒體的文章中,有的剔除暫停上市類公司和虧損股,有的堅持虧損股不能計算市盈率不剔除虧損股,因此計算結果不同。
以上雖然都是計算的市場平均市盈率,但都離不開市價/每股收益的基本公式。在國內證券市場股權結構分裂的情況下,流通股與未流通股實際上沒有,股市盈率計算方法改為:(流通股數×市價)+(未流通股股數×場外轉讓價)/全部利潤。但是,這兩種方法,都不可能得到未流通股東的認同且計算方法比較復雜,在國有股場外轉讓價政策沒出臺的情況下,缺乏可操作性。既然國際慣例的東西也可以探討,那么,在疑竇叢生的情況下,本人也杜撰了一個新的計算公式,并認為應構建A股流通股市盈率,或叫市盈率(3)。(目前流行的市盈率(1)以上年每股盈利計算,市盈率(2)以當年預測數計算)。用公式表示:流通股數(X1)×每股流通股股價(B) 銀行招聘
市盈率(3)=總股本數(X)×每股收益(P)根據以上公式,我國A股市盈率似乎可基本定義為:在我國股票未全流通的前提條件下,A股流通市值與該上市公司上年或當年預測利潤的比率。
首先,我們可從數學原理來論證,這個公式應當是成立的。當流通股等于總股本時,相同的分子分母同時約除,市盈率(3)就等于國際上通行的市盈率(1)。因此,流通股市盈率是否可以說,即中國化的市盈率。
其次,我們可從經濟學原理來論證,這個公式也是有理由的。經濟學的一個重要法則,就是在價值決定價格的同時,供求關系也同樣影響和決定價格。物以稀為貴。只有進入交換的才可算是商品,非流通股不進入股市交易前,嚴格講,并不能算是商品,或叫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所以,不能也不應將這部分價值計算在內。股民投資一只股票,看到的只是其在市場上流通的有多少,看到的是這些流通股所創造的價值,并不計較"封存"和不能買賣的還有多少。因此,目前A股的市盈率只計算流通股的價值比,是有一定的經濟學論據的。
再次,是從證券市場實證分析來看,也有一定道理。據筆者統計,深市36只成分股樣本股4月30日收盤價的平均市盈率(3)為流通總市值1072.68億元/總凈利88.32億元=12.15倍,加權平均市盈率為29.96倍。這與南方基金許小松的意見基本吻合,與最近上交所180樣本股構成的成分股指數市盈率為28倍也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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