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開發行的具體操作
大綱要求:熟悉首次公開發行的具體操作,包括推介、詢價、定價、申購、發售、驗資、承銷總結等;掌握承銷的有關規定。
知識點一、推介
1.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后向詢價對象進行推介和詢價,并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投資者進行推介。招股意向書公告至開始推介間隔不得少于1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承銷商的項目負責人應出席公司推介活動。
2.首次公開發行公司在發行前,必須通過因特網以網上直播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公司推介。首次公開發行公司關于進行網上直播推介活動的公告應與其招股說明書摘要(或招股意向書)同日同報刊登,并在擬上市證券交易所的指定網站同天發布。
知識點二、詢價和定價(見第二節)
知識點三、申購
(一)上交所申購流程(見第三節)
上交所對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新股的辦法如下:
1.有效申購總量=該次股票上網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小于時,投資者按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后,余額部分按承銷協議辦理。
3.大于時,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1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并通過衛星網絡公布中簽率。
(二)深交所申購流程
T日投資者申購;T+1日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T+2日組織搖號抽簽、中簽處理;T+3日公布中簽結果,未中簽部分資金解凍。
(三)網下發行與網上發行的銜接(重點) T-1日公告
1.發行公告的刊登。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之前1個交易日刊登網上發行公告,網上發行公告和網下發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2.網下發行參與對象不得參與網上發行。
3.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的回撥。
知識點四、發售
發售階段涉及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向參與網下配售的詢價對象配售、向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配售、向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配售、超額配售和回撥機制等。
知識點五、驗資
投資者申購股款繳納結束后,主承銷商應當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購資金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知識點六、承銷
1.證券公司在實施承銷協議前,應當向證監會報送發行與承銷方案。
2.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依照證券法規定采用包銷或代銷的方式。采用代銷方式的,應在發行公告中(須)披露失敗后的處理措施。
3.承銷團由3家以上承銷商組成的,可以設副主承銷商,協助主承銷商組織承銷活動。
3.承銷團成員應當按照承銷團協議及承銷協議的規定進行承銷活動,不得進行虛假承銷。
4.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后簽訂。
主承應在上市10日內向證監會報備承銷總結報告(申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