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規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則和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熟悉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證與責任,了解招股說明書的摘要刊登、有關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信息的散發。掌握招股說明書的一般內容與格式。
熟悉發行公告的披露、發行公告的內容。
熟悉股票上市公告書的編制和披露要求,股票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
第一節 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規定: 違反信息披露的,致使投資者再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經理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采集者退散
二、信息披露的方式
三、 信息披露的原則:真是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
四、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1、采用的中文與外文文本;披露方式包括的內容
2、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包括的內容
3、董事會秘書作為指定聯絡人
4、信息披露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一、信息披露的內容
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并將其發行的證券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規定必須進行公開信息披露。公開披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股說明書;
2.上市公告書;
3.配股說明書;
4.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5.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6.臨時報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收購與合并公告等。
信息披露內容概括起來有三大部分即信息披露主體的組織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信息。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具體參見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及其內容與格式的各分則。
二、信息披露的方式
信息披露在理論上有三種方式:一是經驗證后正式簽署,二是依規定程序公開刊登或送達,三是向有關部門履行注冊備案手續。來
公開披露的信息應當用中文表述;向境外投資者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公開披露信息,如有必要,還應當用英文表述。英譯文本的字義和詞義與中文本有差異時,應以中文本為準。
三、信息披露的原則
1.真實性原則;
2.完整性原則;
3.準確性原則;
4.及時性原則;
四、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1.公司應當指定專人(兩名授權代表)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包括與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有關證券經營機構、新聞機構等的聯系,并回答社會公眾提出的問題。
2.公司指定的兩名授權代表中,應有一名是公司董事會秘書。
3.為保證交易所能夠及時與兩名授權代表取得密切聯系,兩名授權代表應將聯系方式以書面形式報交易所上市部,并將有關信息在指定報刊上披露。
4.除特殊情況外,上市公司在另行委托代表前,不可終止授權代表的職務。如上市公司終止授權代表的職務,應及時通知交易所,并說明終止原因。上市公司及所委托的授權代表亦應立即將委任情況通知交易所。
5.公司除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公開披露信息外,還應遵守證券交易所關于信息披露的規定。
6.公司除在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報刊上披露信息,但必須保證:來源:
(1)指定報刊不晚于非指定報刊披露信息。
(2)在不同報刊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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