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有這樣的疑問:
2014年上半年申請免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參加個人理財考試沒過,是不是2014年下半年考試,我的公共基礎成績就作廢了?
如果今年考試不通過的話,是不是之前的公共基礎成績將作廢啊?
如果這次考試專業課沒有通過,那還可以憑之前的兩門舊成績可以繼續申請老版證書嗎?
回答:
不作廢。公共基礎成績屬于舊考試,2014年新參加的考試屬于新考試,它們分別屬于兩個不同的考試制度,成績的有效期限不相互影響。
以前通過的考試科目中,不論是《公共基礎》,還是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都屬于舊制度下的考試,都是按照舊考試制度規定為單科成績有效期是兩年,指的是兩個考試年度,如2013年6月參加考試,考試成績至2015年6月有效。
不管你在2014年新考試中《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公司信貸)的成績是否通過,原來的《公共基礎》成績都在2年內一直有效,不受新考試的次數和結果影響。
你可以直接憑借這個《公共成績》有效成績,繼續申請下一次的新考試制度下的《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的免考。
也可以進入銀行工作后,憑借這個《公共基礎》有效成績補申銀行從業舊證書。
為保證新舊制度的平穩銜接,針對于舊制度下的兩年內成績有效的考生,符合舊證書申請條件的考生,中國銀行業協會將為其補發舊版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