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畢業生:
按照2010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招聘工作有關要求,根據畢業生資格審查及體檢結果,現將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訂就業協議相關安排
(一)參加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時間:2010年4月13日、14日(周二、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簽訂就業協議具體時間及分組情況詳見附件。參加上午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務必于7∶30之前報到,參加下午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務必于13∶30之前報到。
二、簽訂就業協議時需攜帶的證件及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蓋章的成績單、錄取批次證明(本科生需攜帶,并蓋招生辦或學校章)、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等資料原件,海外學歷畢業生還應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相關證書原件。
(二)所在學校發放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蓋章原件(一式三份)。
(三)獲雙學位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校證明或相關材料原件,詳細注明第二學位畢業學校、學院、專業等內容。
三、注意事項
(一)在簽訂就業協議過程中我行仍將進行畢業生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證件資料、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一律不予錄用。
(二)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我行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凡逾期未簽訂協議書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協議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在簽訂就業協議期間請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請畢業生本人按照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名單所示時間按時參加。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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