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驚一場,公共服務不受影響
“南京市民卡受不受影響?我的預付卡以后還能正常使用嗎?”近日,央行發布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市民仔細研究了辦法規定后,發現《辦法》不僅是針對第三方網絡支付,對類似預付卡的影響更大。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辦法》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影響較小,反而受影響最大的是發行多個商家通用購物卡的發卡公司。
對預付卡的規定被忽視
近日發布的《辦法》明確規定,未經央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支付公司須在明年9月1日前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才能從事支付業務。對于取得許可證的條件,《辦法》規定了有四條,簡而言之:為一家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從事支付業務2年以上;盈利2年以上;3年內沒有違法犯罪而受到處罰。雖然外界此前最關注其對支付寶一類的第三方支付的影響,但業內分析認為,《辦法》影響最大的其實是沒有引起外界足夠注意的“預付卡”領域。
根據《辦法》對“非金融支付服務”的定義,除了網絡支付(含電話支付、手機支付等)外,還包括預付卡及銀行卡收單。《辦法》對預付卡的定義是,“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采取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因此,有南京市民擔心是不是像類似剛推出的南京市民卡,以及市面上流通的可以在多個商城、商店使用的通用購物卡,如卓越亞馬遜、京東商城的購物卡,家樂福超市發行的“福”卡是不是都會受到《辦法》的影響?
通用購物卡受到的影響最大
對于市民的疑問,記者采訪了南京市民卡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南京推出的市民卡兼有交通、社保、銀行卡的功能,但是這種卡屬于公共服務的范疇,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因此不受《辦法》的限制,“市民不用擔心市民卡的使用”。工作人員還介紹說,目前市民使用的金陵通等公共事業的卡也都不在《辦法》的范圍之內。
不過,對于《辦法》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的說法,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認為,這就把“自家發行的卡”排除在外。他解釋說,類似超市、商場自己發行的購物卡,都不在《辦法》的規定之內。同時他表示,只有市面上流通的可以在多個商業機構使用的預付代金卡影響最大。通用購物卡的發行公司的財務流水很大,但全國運營需要的1億元注冊資本對他們而言不是個小數目,這可能會造成一些小的發卡公司難以生存。
“如果按照《辦法》的規定,一些資金小,達不到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要求的公司將出局,這就可能給使用這些公司預付卡的消費者帶來麻煩。不過,由于辦法沒有詳細的細則,估計相關部門已考慮到消費者的需求,未來細則將會給這些公司一些過渡的時間,”阿拉木斯告訴記者。同時,他提醒消費者,由于一些小公司獲得許可證無望,也有可能出現倒閉的風險,因此應盡快處理手頭持有的一些預付卡。
第三方支付未來可能收手續費
另外,《辦法》規定,支付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應當委托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不得通過支付機構相互存放貨幣資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機構等形式辦理。對此,一些業內人士也擔心,隨著國家強制要求第三方非金融支付機構必須委托金融機構管理資金的業務,金融機構很有可能會收取管理費用,進而使得相關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向記者表示,他們暫時還沒有對個人收費的做法,至于以后的變化,目前還不能確定。支付寶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對于個人支付業務,他們一貫都是免費進行,只是對企業用戶進行收費服務,未來是否對個人用戶收取手續費,目前還沒有相關打算。不過,阿拉木斯認為,由于《辦法》的出臺,肯定會淘汰掉大批的中小型第三方支付機構,勢必會使市場更加集中,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后會收取類似的管理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