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官先生在超市取款機前講述11日事發時的情景實習記者葉原攝 取完錢忘拿卡,錢被取走
ATM機旁守5天要找白衣女
華商網-華商報訊(記者佘暉)稀里糊涂地將銀行卡落在ATM機里,結果8500元錢被人冒取。這些錢是在西安打工的上官峰一年的積蓄。然而報警后,警方卻建議他自己去找冒取者。
炎熱夏日下,上官峰在ATM機旁“蹲守”了5天。
保安稱白衣女子取走錢
昨日上午,上官峰說,11日中午12時許,他到西安市丈八北路一超市門前ATM機取錢,掏出銀行卡時卻突然頭暈腦漲,強撐著取完錢后就忘記將銀行卡取回。
據上官峰回憶,取完錢后他在超市購物時,手機上連續接到銀行客服發來的四條短信,內容顯示銀行卡產生四次交易,共計8500元被取走。他趕到超市門口查看,卻不見取錢人蹤影。超市保安稱,上官峰取款時有一名白衣女子站在他身后,該女子剛才取完錢已慌慌張張離去。
警方稱不符合立案要求
上官峰忙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魚斗路派出所報案,他還取來超市門口的監控錄像,派出所卻表示,案件“不符合立案要求”。
明明是被人冒取拿走了錢,咋就不能立案呢?辦案民警解釋,只有上官峰自己找到白衣女子后,派出所才能介入處理。上官峰只好趁著節假日去超市門口“守株待兔”。由于沒有立案手續,銀行安裝在ATM機旁更清晰的監控資料還無法調取。
昨日上午,記者查看了超市的監控影像。影像顯示,6月11日中午12時08分,一名身著白色連衣裙的女子走進超市,12時11分該女子一路小跑從超市離去。銀行卡取款記錄里,在兩分鐘內該女子取了四次錢,前三次都是2000元,最后一次取了2500元。
隨后,記者跟隨上官峰再次來到魚斗路派出所,民警稱,取走上官峰卡里現金的白衣女子的行為,屬于利用他人遺忘的銀行卡取走現金,其犯罪動機難以確定,不能立案。若找到那個女子,對方拒不退還現金,該行為則屬于惡意侵占,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
律師說法
冒取者涉嫌詐騙應立案
陜西金鏑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軍表示,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使用銀行柜員機上他人遺忘的信用卡消費、提取現金的行為,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此案中,白衣女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他人信用卡冒取8500元錢,數額較大,已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完全符合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