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遭ATM機吞吃 隔日被盜取1.5萬
現在網消息 銀行ATM機突發故障將銀行卡吞走,隔日銀行卡被人拿走并盜取1.5萬元現金。昨日,青山的常女士向本報求助,希望銀行盡快追回自己的失款并承擔責任。銀行表示,已向上級申報,需破案后再解決此事。
6月11日下午5時左右,常女士在某銀行青山一分理處自助銀行取錢時,ATM機突然斷電。常女士立刻找到保安,經其指引找來銀行工作人員。銀行一位女工作人員查看后,稱ATM機發生故障,要常女士次日帶身份證來領卡。隨后,常女士又返回ATM機前,發現機器的屏幕亮了,但畫面一直定格在幾個很大的英文字母上,于是便離開了。
第二天因家里有事,常女士未能去取卡。6月13日下午,常女士帶身份證去找銀行工作人員取卡,被告知銀行內并無此卡,工作人員讓其趕緊掛失。常女士打電話掛失后發現,卡內1.5萬余元錢已被人取走,卡上余額不足百元。銀行與常女士立即報警。
常女士通過銀聯交易記錄查詢到,6月12日下午,自己的卡在附近不遠處一臺交通銀行自動取款機上,被分8次取走包括跨行手續費在內的共15418元。根據事發銀行調出的監控錄像顯示,6月12日下午4時許,一女子到該自助銀行內一臺查詢機上查詢,隨后來到ATM機旁,發現吐出的銀行卡后取走。
當晚6時許,一中年女子用常女士的銀行卡取款。該女子身高約1.6米,身著白衣白裙,用披肩長發遮住半邊臉。據銀行負責人稱,取款女子和取卡女子好像不是同一個人。
常女士認為,事發時工作人員并沒有提醒掛失,而是讓自己隔天來取,卡放在銀行就應該保障其安全,銀行應對其銀行卡的丟失和存款被盜承擔責任。
昨日,記者走訪了事發銀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向上級部門報告此事,等到調查結果出來后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湖北華廷律師事務所彭紅中律師認為,客戶的銀行卡被ATM機吞掉,銀行要客戶隔天來取,銀行就應對銀行卡承擔保管義務。銀行卡在銀行丟失,銀行應負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