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銀行家的信譽與操守
范智廉,1955年7月生于蘇格蘭,在格拉斯哥大學取得會計學名譽學士學位;1983年修畢哈佛商學院的管理發展課程(PMD)。畢業后即加入Peat Marwick Mitchell & Co(現稱畢馬威),受訓成為特許會計師,于1988年獲委任為該公司合伙人。
1995年9月30日,范智廉加入匯豐集團,為候任集團財務董事,同年12月1日正式獲委任為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2月,范智廉的職責范圍進一步擴大,擔任匯豐控股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兼風險與監管事務執行董事。他于2010年12月3日成為匯豐控股有限公司集團主席。
2012年6月,范智廉被任命為國際金融協會主席。
除對金融危機后的機構改革提出創新計劃之外,范志廉備受市場矚目的另一點源于他的銀行家信譽和操守宣誓計劃,這被認為是他激進改革作風的一部分和一大特色。
金融危機爆發之后,銀行家的信譽、操守等備受市場詬病。“銀行家的行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之前這個問題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或者說必要的解決,現在可能有的一個做法是建立銀行家的行為準則。”范志廉說。
為了重拾市場對金融機構的信心,范志廉致力于推動銀行家如醫生進行職業操守和道德的宣誓,以此監管銀行業。在西方社會,醫學院學生畢業時將宣誓,內容大意為告誡醫生應保持良好的專業操守及向病人做出應有的責任與義務。
這是范志廉激進改革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改變金融危機和一連串銀行業丑聞發生后銀行家的形象。而關鍵在于,“以前這個準則存在、但不顯性,現在需要把它以一種表面的、顯性的形式呈現出來。”
在具體行動上,范志廉將之分為三類:第一種行為是明顯打破規則,這類行為應該受到懲罰;第二種是非專業人士的、一些可能被市場認為“怪異”的行為;第三種是沒有清晰跡象顯示出、所采取的行為是故意的。
“這就給監管者提供機會,為銀行家未來所做的事情設置具體的指南。市場、環境發展如此之快,你永遠無法預計現有的規則能否滿足所發生的事情。”范志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