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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練習
(一) 填空題
1.行政機關的公文,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 法定效力 和規范體式 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2.公文的法定作者指 依法 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 職權 和擔負 義務 的機關或組織。
3.下行文指具有隸屬關系的 上級 機關發給 下級 機關的公文。
4.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 指示 、 批準 。
5.請示應當 一文一事 ;一般只寫一個 主送機關 ,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 抄送 形式,但不得抄送其 下級 機關。
6.報告不得夾帶 請示 。
7.一般不得越級 請示 和 報告 。
8.通報適用于 表彰先進 , 批評錯誤 ,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9.通知適用于 批轉下級機關 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 不相隸屬機關 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 周知 或者 執行 的事項, 任免 人員。
10.函適用于 不相隸屬 機關之間 商洽 工作,詢問和 答復 問題; 請求 和答復審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