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點: 浙江省-寧波市
工作職責:
(1)按計劃進行常規審計檢查和各類專項審計檢查;
(2)按計劃開展內控評價工作;
(3)根據行內安排與要求進行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4)根據工作安排跨地域開展審計項目;
(5)作為項目主審,編寫審計通知書、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審計意見書、處罰建議等材料,并整理相關審計資料;
(6)根據工作安排開展審計后續整改、問責處罰落實等工作。
任職資格: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認真仔細,原則性強,吃苦耐勞,積極主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銀行或審計工作從業經驗。
(4)具備財務、會計、審計、金融、經濟相關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