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考試大綱
第一章 總 論
第一節 會計概述
一、會計的概念及特征
(一)會計的概念
(二)會計的基本特征
1.會計以貨幣作為主要計量單位
2.會計擁有一系列專門方法
3.會計具有核算和監督的基本職能
4.會計的本質就是管理活動
二、會計的基本職能
(一)會計的核算職能
(二)會計的監督職能
(三)會計核算與監督職能的關系
三、會計對象和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
(一)會計對象
(二)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第二節 會計基本假設
一、會計主體
二、持續經營
三、會計分期
四、貨幣計量
第三節 會計基礎
一、會計基礎的概念和種類
二、權責發生制
三、收付實現制
第二章 會計要素與會計科目
第一節 會計要素
一、會計要素的確認
(一)資產
1.資產的定義
2.資產的分類
(二)負債
1.負債的定義
2.負債的分類
(三)所有者權益
1.所有者權益的定義
2.所有者權益的分類
(四)收入
1.收入的定義
2.收入的分類
(五)費用
1.費用的定義
2.費用的分類
(六)利潤
1.利潤的定義
2.利潤的分類
二、會計要素的計量
(一)歷史成本
(二)重置成本
(三)可變現凈值
(四)現值
(五)公允價值
第二節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的概念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一)按其歸屬的會計要素分類
1.資產類科目:按資產的流動性分為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
2.負債類科目:按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3.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按所有者權益的形成和性質可分為反映資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4.成本類科目:按成本的不同內容和性質可以分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和反映勞務成本的科目。
5.損益類科目:按損益的不同內容可以分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費用的科目。
(二)按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分類
1.總分類科目,又稱一級科目或總賬科目,它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總分類科目反映各種經濟業務的概括情況,是進行總分類核算的依據。
2.明細分類科目,又稱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和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
3.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的關系是,總分類科目對其所屬的明細分類科目具有統馭和控制的作用,而明細分類科目是對其所歸屬的總分類科目的補充和說明。
三、會計科目的設置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相關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
3.實用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單位自身特點,滿足單位實際需要。
(二)常用會計科目
第四章 會計憑證
第一節會計憑證概述
一、會計憑證的概念和種類
(一)原始憑證
(二)記賬憑證
二、會計憑證的作用
(一)記錄經濟業務,提供記賬依據
(二)明確經濟責任,強化內部控制
(三)監督經濟活動,控制經濟運行
第二節原始憑證
一、原始憑證的種類
(一)按取得的來源不同分類
1.自制原始憑證
2.外來原始憑證
(二)按照格式的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
2.專用憑證
二、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原始憑證所包括的基本內容,通常稱為憑證要素,主要有:原始憑證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的編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抬頭人)、經濟業務內容(含數量、單價、金額等)、填制單位簽章、有關人員(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員)簽章、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憑證附件。
三、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一)填制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
1.記錄要真實
2.內容要完整
3.手續要完備
4.書寫要清楚、規范
5.編號要連續
6.不得涂改、刮擦、挖補
7.填制要及時
(二)自制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1.一次憑證的填制
2.累計憑證的填制
3.匯總憑證的填制
(三)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四、原始憑證的審核
(一)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二)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三)審核原始憑證的合理性
(四)審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
(五)審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
(六)審核原始憑證的及時性
第三節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種類
(一)按內容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2.付款憑證
3.轉賬憑證
(二)按填列方式可分為復式記賬憑證和單式記賬憑證
1.復式憑證
2.單式憑證
二、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1)記賬憑證的名稱;(2)記賬憑證的日期;(3)記賬憑證的編號;(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7)記賬標記;(8)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9)制證、審核、記賬、會計主管等有關人員的簽章,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二)收款憑證的填制要求
(三)付款憑證的填制要求
(四)轉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五)記賬憑證的審核
1.內容是否真實
2.項目是否齊全
3.科目是否正確
4.金額是否正確
5.書寫是否正確
第四節會計憑證的傳遞和保管
一、會計憑證的傳遞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取得或填制時起至歸檔保管過程中,在單位內部各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