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及要求,全省2012年度第一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3月19日起分批舉行(各位考生參加考試的具體批次和日期由計算機系統隨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方式
申請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的人員,應當填寫《海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在海南省財政廳網站(http://mof.hainan.gov.cn/)--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20.174.209.156:7001/hn-eams/NetService/)——考試服務上通過網絡完成報名程序,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2張。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13日。
報名地點為:各市縣財政局會計科(股)、各報名點(詳見《海南日報》公告)。
四、考試科目與參考書目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科目為: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上機考試);
2.會計基礎(上機考試);
3.初級會計電算化(上機考試)。
申請人符合本辦法報名條件規定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必須于報名同時提供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對于在報名考試時尚未取得會計類學歷或學位證書的申請人,不予免考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
會計類專業包括:
1.會計學;
2.會計電算化;
3.注冊會計師專門化;
4.審計學;
5.財務管理;
6.理財學。
(二)考試題目以財政部統一制定的考試大綱為依據。考生所需參考用書(見附件)請直接到各報名點自行購買。
五、培訓
各市縣及各報名點自行組織考前培訓,培訓時間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靈活安排,省財政廳不做統一布置。
六、考試命題及題型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由省財政廳組織專家按照財政部統一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為: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3科連考,時間為3小時。
以上考試題型均為主觀題、客觀題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