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和寧波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及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甬財政會〔2010〕1548號)文件精神,我區于2011年1月17日至6月30日統一開展了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及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考慮到有部分人員參加繼續教育補訓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手續,因此,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30日進行了集中補辦信息采集及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手續。但目前,仍有部分會計從業人員未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現行會計法法律法規和財政部的意見,對逾期未辦理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的人員再次進行相關手續的補辦工作。具體內容及要求如下:
一、繼續教育規定
未辦理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的人員,必須先完成2011年度及之前幾個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方能補辦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手續。
二、調轉規定
未辦理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的人員,因工作變動需將會計從業資格調轉到寧波市以外地區的,在采集完基本信息后,可以辦理調轉手續。
對通過全國調轉平臺調入寧波市的會計從業人員,在核對電子信息中的姓名、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碼、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無誤的情況下,調入地應予以接收,并對其他信息進行補充更正。調入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與新證樣式一致的,可不予換證;如不一致,則必須換發新證。
三、補辦手續時間
補辦信息采集及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時間,截至日期為2011年12 31日(需在工作日辦理,休息日不予受理)。采集和換證工作完成后,在國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出臺后按新規定辦理。
請尚未辦理信息采集及換發新證的人員盡快到財政會計窗口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