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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會字[2011] 47號)文件規定,杭州地區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定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進行,考試日期為2012年4月8日。
凡要求報名的杭州地區考生,請直接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http://kjbm.zjczt.gov.cn)或杭州財稅網(http://www.hzft.gov.cn)進行報名,有關具體事項可仔細閱讀報名系統中的“報考人員必讀事項”。
考試成績于2011年4月30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可登陸報名網下載打印“合格證書”。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者,可打印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必須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可以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均為當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
為更好地服務和方便考生,2011年杭州市區繼續設立市本級、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區、拱墅區、上城區五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區,考生應就近、自愿選擇報名點(考區)進行報名。對網上報名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到就近的報名管理部門輔助報名。
杭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關于做好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杭財會【2011】810號
各區、縣(市)財政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財政局、市級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會[2011] 47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時間及方法
考試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8日。凡要求參加考試的杭州地區考生,請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杭州財稅網站(網址:http://www.hzft.gov.cn)或直接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網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付費的,報名結束后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符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科條件,誤報雙科的考生,必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在考試前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辦理更正手續。逾期按報考雙科考生處理。
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于考試前10天內,登錄杭州財稅網站或直接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為更好地服務和方便考生,2012年杭州市區繼續設立杭州市本級、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區、拱墅區、上城區五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區,上述五個考區的考生應就近、自愿選擇報名點(考區)進行報名。對網上報名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到就近的報名管理部門輔助報名。
三、考試費用
考務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收費方式采用全省統一的網上“銀聯”交費系統,考生通過網上交費系統交納報名費及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材料費及送書快遞費。
對采用網上支付方式交納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各項費用,直接以網上銀行扣款單作為交費憑據,需非稅收入票據的,在報名結束后從11年12月9日至11年12月31日止(雙休日除外),各區、縣(市)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各報名管理部門開具發票憑據,杭州市本級考生到杭州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開具發票憑據。
四、考試輔導教材
為便于考生全面系統了解掌握財政部2009年10月發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大綱的基本內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最新制度和政策法規編寫了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輔導教材。考生可在網絡報名的同時自主選擇,確定是否需要訂購相關考試輔導教材。
五、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為2012年4月8日
上午9:00-10: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上述二門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3種。
六、部分考試科目的免試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6大專業)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按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計算)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兩門科目,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科目。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查。
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免試條件,必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并參加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杭州市、各縣(市)及蕭山、余杭區財政部門組織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各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組織。
考試成績于2012年4月30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可登陸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下載打印“合格證書”。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者,可打印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必須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可以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均為當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
七、各區、縣(市)級財政部門要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和具體辦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