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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財政局、省財政廳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節約型政府,進一步規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提高全省會計隊伍整體素質和會計管理工作水平,不斷完善會計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從2012年開始全省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
一、目標原則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節約社會資源,促進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手段的信息化、現代化,促進會計管理工作提質提效,增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公正性和權威性,選拔優秀的人才進入會計人員隊伍。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以下簡稱無紙化考試),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依法開展。各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組織開展無紙化考試,做到方式合法、程序合法、結果合法。二是以人為本。各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全面樹立服務考生、方便考生的理念,以考生為中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無紙化考試管理辦法,簡化報名考試程序,合理規劃考試時間,進一步方便考生。三是強化監管。各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加強考試監管,嚴肅考風考紀,確保無紙化考試平穩安全。四是安全可靠。各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無紙化考試的特點,統籌安排考試考務工作,按要求配備軟、硬件環境,確保無紙化考試安全可靠。
二、組織分工
無紙化考試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模式。
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負責全省無紙化考試的組織管理,指導各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和無紙化考試工作。包括:無紙化考試規劃;考試系統開發測試;考場建設標準、硬件設備型號、網絡環境和應用軟件要求;制定考試考務規定、監考規則、違規違紀處理規定;按規定統一設置收費標準;試題數據庫建設、試題模型設置、考試試題配置;制定考試合格標準、發布考試結果、組織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設區市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負責本市無紙化考試具體組織和實施,指導各縣(市)、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工作。包括:按要求建設或選擇考場、配備相關設備、接入網絡、安裝應用軟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縣(市)區網上報名工作,按規定確認考生報考信息、匯總收取和上劃各項費用;安排考場、設置考試輪次、網上核發準考證;安排監考人員、按規定時間組織轄區考生參加考試;根據考試結果制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或報名確認點):負責本地無紙化考試網上報名工作。包括:根據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明、考生報名信息表等,認真審核并確認考生信息;現場采集二代身份證照片和考生指紋;收取考生應繳費用;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考生簽字確認留存備查。
三、考試考務
(一)考生報名
從2012年1月1日開始,考生可隨時通過河北省會計信息網和河北財政信息網報名。
(二)考試周期設置與安排
無紙化考試以季度為周期,每年組織四次。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名:選擇10天時間,各報名確認點通過網絡現場審核確認考生報名信息。第二個月考試:編排考場,選擇10天時間在網上核發準考證,選擇15天時間由各市實施考試。第三個月發證:省財政廳根據考試結果,發布成績公告,各市根據合格名單制作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選擇10天時間發放證書。
(三)信息確認
考生網上報名后,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報名信息表等到所選報名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確認后,進行照片、指紋信息采集,繳齊相關費用。各報名確認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考生簽字確認后留存備查。
1、持一代身份證報名的考生,須現場采集照片和指紋信息;
2、持二代身份證報名的考生,須現場采集指紋信息,照片信息由二代身份證識別儀自動采集。
(四)監考與巡視
各市要加強對無紙化考試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考務管理規定規范操作,考試期間必須設置監考和巡視,監考和巡視人員由各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選定,對無紙化考試考場進行監督,對違反考試規定的必須嚴肅處理。各考點配備主考1名,配備監考若干名,監考按30名考生配備監考1名安排。無紙化考試期間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根據各市情況也要安排一定數量的巡視人員,監督巡視考試的組織安排、考風考紀和考試制度的落實情況。
(五)考場編排與考試方式
1、考場編排:各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根據確認的考生報名情況,結合本市考場的設置和統一的時間要求,以市為單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考場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