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定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的報考說明
按照《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京財會(2006)832號文件中的規定,報考人員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符合以上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現場確認時,除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軍人證、護照)、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張(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處)、打印的《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外,應同時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網上打印的學歷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網址:http://www.chsi.com.cn/)
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網上打印的學歷證明需同報名表一起交報名點存檔。
北京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