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壇 市 財 政 局
壇財字〔2011〕80號
關于開展金壇市會計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檢查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為了解我市會計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決定近期在全市進行一次模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實行從業資格管理,是我國會計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于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單位依法任用合格會計人員,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過程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此次檢查的重點是了解和分析單位任用(聘用)依法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現狀,進一步整核和規范會計工作秩序,加強會計從業人員發證后的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二、檢查范圍:
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中全部會計崗位的從業人員均為本次檢查的對象。上述單位會計崗位包括: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職工薪酬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十一)其它。
三、檢查內容:重點是檢查各單位是否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任用(聘用)依法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四、檢查時間: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1月30日結束。
五、檢查方法:檢查工作分單位自查與財政部門抽查兩個階段。主管部門可以按規定進行檢查。
本次檢查工作由市財政局統一組織實施,各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本系統的檢查、自查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抽查工作。
1.自查階段(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20日)
各單位對會計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自查,并填寫《金壇市會計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檢查自查表》,10月20日前將自查表(有主管部門的單位由主管部門集中)報市財政局會計科。
2.抽查階段(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1月30日)
市財政局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按不同經濟類型確定抽查單位,并組織人員到各有關單位進行檢查。對任用(聘用)沒有依法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改正;對不按要求改正的單位和個人,財政部門將依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本系統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按時上報自查表。
2.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扎實開展自查,認真填寫自查表,并形成《金壇市會計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檢查自查表》匯總數字和文字分析材料上報市財政局。對存在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同時,各被查單位應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財政部門對未按規定進行自查的單位,將予以重點檢查;對配合檢查工作或違法違規問題嚴重、拒不整改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理和媒體曝光。
各單位可直接到財政局會計科領取自查表,也可登錄金壇市財政網站(www.jtfb.gov.cn)專欄下載。
聯系電話:8232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