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單位,駐饒各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會〔2007〕11號)和《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1年省直和中央駐贛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通知》(贛財會〔2011〕22號),現將2011年市直單位和中央、省駐饒單位會計人員(指會計從業管理關系在本市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培訓
(一)培訓時間:從9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訓對象:持有上饒市財政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2011年辦證(不含遺失補證,下同)的人員不需要參加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
(三)培訓內容:今年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稅收基本知識、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企業會計準則。
(四)培訓形式:
1.經市財政局登記備案的培訓單位組織的現場面授方式。
2.經江西省財政廳登記備案的網絡遠程會計相關知識培訓。請登錄“江西會計”網(http:∥acc.jkf.gov.cn/)。
培訓形式以現場面授為主、網絡遠程培訓為輔。
(五)承辦單位:
1.集中面授培訓承辦單位:上饒市財政財務干部學校(http://www.srcgx.com),聯系電話:8260283、8268527、8277995、8265887。
2.網絡培訓承辦單位:江西威特科技有限公司,聯系電話:0791-6663959。
(六)其他事項
1.培訓班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收費,嚴禁亂收費,也不得借培訓之機搭售其他書籍。
2.各部門、單位的領導應鼓勵支持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3.2011年以前年度未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人員應補上以前年度規定學時,請登錄“江西會計”網(http://acc.jxf.gov.cn/)參加網絡遠程會計相關知識培訓。
4.對下崗失業和納入低保范圍的持證會計人員,減免其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集中教育面授培訓費。
二、繼續教育登記
今年的繼續教育登記包括對2010年和2011年的繼續教育情況進行登記。
(一)登記時間:從11月份至12月份。
(二)登記對象:持有上饒市財政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2011年辦證的人員不需要登記。
(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2010年、2011年的繼續教育證書。
(四)登記方式:持證人員參加2011年繼續教育報名時應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上饒市財政財務干部學校。參加2011年繼續教育結束后,憑據2010年和2011年繼續教育證書在指定時間內到上饒市財政局會計科(上饒市信州區水南街嶄嶺頭16號)辦理登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