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冀財會[2011]31號)精神,為加強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廣大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現將我市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繼續教育內容
(一)企業、公司繼續教育的重點是:新企業會計準則、新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新發布的小企業會計準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繼續教育重點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辦法,重新修訂的醫院會計制度、新制訂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高校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三)民間非營利組織繼續教育的重點是: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四)常規培訓內容:會計理論與實踐、會計相關法律與法規、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代會計管理方法、會計電算化知識、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行業會計核算辦法和其他財經、財會管理知識。
二、組織實施
1、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市直各部門及相關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市直各部門接到通知后請及時與會計處聯系,以便安排培訓。
2、各縣(市)區財政局負責組織本轄區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
3、為提高培訓質量,體現培訓層次,市直擬組織部分中級會計人員培訓試點,有條件的縣(市)區也可參照實施,逐步向分層次、分類別的繼續教育培訓格局過度。
4、繼續教育培訓每年不少于24學時,會計人員參加培訓后,要據實將培訓時間、內容、學時等情況,通過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錄入到管理數據庫,并在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上登記、蓋章,作為考核、確認繼續教育的依據。暫時不能登記的要把培訓合格者的相關信息進行登記留存,以備以后登記,參加上一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培訓的可憑結業證書或有效證明給予免費登記。
5、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督促、鼓勵并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并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三、監督檢查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持證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是主管部門、較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的完成情況,對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應及時予以通報,并上報市財政局會計處。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管理,堅決決制止只收費不培訓或高收費的行為,嚴把師資關,切實提高培訓質量,確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市財政局將適時對各縣(市)區繼續教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