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市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市直屬及省屬在湖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增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針對性,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會計人員專業水平,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1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浙財會〔2011〕11號)和湖州市財政局《湖州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實施意見》(湖財會〔2008〕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湖州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權限,各級財政部門分別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轄區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二、培訓對象
2010年12月31日前所有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培訓內容
1.網絡繼續教育內容:省財政廳在浙江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系統發布的2011年教學教程。
2.面授培訓內容: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操作指南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務及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等。
四、培訓方法及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采用面授教育與網絡教育雙軌并行的形式,會計人員可自主選擇。
1.面授培訓
(1)培訓教材: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征訂的教材;
(2)師資培訓:培訓機構授課教師由市財政局統一組織培訓;
(3)考試形式:采用集中書面考試,財政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巡考。
2.網絡培訓:登陸浙江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和注冊,在線接受相關課程的培訓,學滿規定課時后,由市、區財政部門組織網絡化集中考試。
五、培訓費用
1.面授培訓收費按照市發改委規定的收費標準(湖發改費管〔2007〕177號),面授培訓每人每期培訓費120元,教材資料費30元,共計150元。
2.網絡繼續教育收費統一按浙江省物價局《關于普通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9〕303號)的規定執行,即每人每個繼續教育年度100元。
六、培訓機構
1.符合《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湖州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實施意見》有關規定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經向相關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備案,并報送有關材料,由財政部門確認后向社會公布。
2.市級各業務主管部門、企業集團公司等單位根據行業或企業管理的特殊需要,擬自行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并要求作為當年繼續教育培訓課時的,應符合財政部門規定的辦班要求,在組織培訓前,應將培訓計劃報市財政局,經市財政局審核許可后組織實施,否則培訓結果不予確認。
七、培訓登記
1.參加浙江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學時,并通過集中考試,其繼續教育情況將自動登記到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
2.參加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人員,其培訓情況由培訓機構協助財政部門,登記到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視同完成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1)本年度通過會計、審計、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科合格,以及通過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一門以上(含一門)的合格者(以成績合格單時間為準);
(2)注冊會計師參加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且年內達到24學時的(憑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培訓證明);
(3)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當年相關的會計類培訓。
上述視同完成繼續教育課時的人員,在取得相關證明后應主動、及時到所屬財政部門辦理信息錄入手續,跨年度的財政部門不予認可。
八、培訓報名時間
1.面授培訓: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時間安排在2011年8月中旬- 2011年12月 ,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10日-9月10日;
2.網絡培訓:2011年度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九、督促檢查
1.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和檢查,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相關財政部門應查明原因,督促其接受繼續教育;對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繼續教育的,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2.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機構的管理,檢查考核其辦學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其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培訓質量。發現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資格。
十、報名方式
1.全市高級職稱的持證人員由省財政廳組織培訓,實行網上報名;
2.湖州市本級中級職稱的持證人員到湖州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報名;
3.市級主管部門、市直屬及省屬在湖各有關單位初級及以下持證人員到市財政局確認的培訓單位報名;
4.吳興區、南潯區財政局及財政局直屬分局所屬初級職稱及以下持證人員分別到所屬財政部門確認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5.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報名運用培訓管理軟件實行電腦掃描報名,參加面授培訓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網絡培訓:登陸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站(http//kjzj.zjczt.gov.cn)進行網上注冊,在線接受培訓后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集中考試;
7.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一律通過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補繼續教育課時(網址:http//kjzj.zjczt.gov.cn)。
附:湖州市本級培訓單位地址及報名聯系電話:
1.湖州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府廟8號樓8樓),電話:2051519 2057063
2.浙江稅校湖州教學部(文教二路899號老五中西大門南80米),電話:2066379 2061684
3.湖州新知學校(所前街7號),電話:2123369
4.吳興區財政局(湖州市吳興大道1號),電話:2289711
5.南潯區財政局(南潯區行政中心向陽路),電話:3026762
6.財政局直屬分局( 湖州市龍溪北路1075號),電話:212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