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
關于發放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省財政廳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2011年度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已順利結束,根據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全省共有6.96萬人通過考試。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要求,考試合格人員應于成績公布后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鑒于我省定于下半年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統一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省廳已著手研發),證書的形式和內容將發生重大變化。經研究決定,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待下半年全省統一換發證書時一并發放。
證書發放前,考試合格人員需使用證書時,可由考試報名點所屬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出具考試合格證明。
省廳已將今年考試合格人員導入會計人員綜合管理系統,并在管理系統中設計全省統一的合格證明。請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對要求出具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從管理系統中打印并加蓋公章。省直考試合格人員需出具合格證明的,由省財政廳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辦理。辦理過程中向考生做好說明和解釋工作,具體操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省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