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確保會計信息質量與國家財產安全,堵塞資金安全管理的漏洞,根據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全市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的通知》(吉財會[2011]5號)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查工作的主要目標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指導和督促局屬各單位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開展日常會計工作,夯實會計工作基礎,建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長效機制,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和控制制度,提升會計職能,提高會計工作管理水平,維護會計工作秩序,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完整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推動我局會計事業持續發展。
二、檢查依據、范圍和任務
1、檢查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制度規定。
2、檢查范圍。局屬各單位2009年至2010年會計基礎工作情況。
3、檢查整改任務。全面檢查局屬各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情況,整頓會計基礎工作中不規范的做法和存在的問題,指導和督促各單位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水平。
三、檢查方法
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采取單位自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接受財政部門組織力量重點抽查,具體分為五個階段。
1、部門及單位自查整改階段(2011年4月25日至5月31日)。局屬各單位組織所屬單位的自查整改工作。
2、市局檢查階段(2011年6月1日至7月15日)。市局組織對所屬單位自查情況進行交叉檢查。
3、市財政局組織重點抽查階段(2011年7月16日至8月25日)。市財政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市直部門、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檢查整改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具體抽查單位另行通知。
4、迎接省財政廳組織的重點抽查階段(2011年9月至10月)。
5、健全完善制度階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單位結合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管理辦法和考核評比制度,形成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檢查內容
(一)自查內容包括:
1、是否依法建賬,并嚴格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開展會計工作;
2、原始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等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要求;
3、記賬憑證內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憑證、更正錯誤方法等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要求,憑證是否經有關責任人簽章,字跡是否清楚,裝訂是否整齊;
4、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的設置、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是否及時,文字是否規范,是否設有必要的備查帳;
5、是否存在賬外設賬行為;
6、是否做到賬證、賬賬、賬實和賬表相符,現金和銀行日記賬按日逐筆順序登記,結出余額,銀行存款與銀行對賬單及時核對,經調整無誤;
7、對外報送的財務決算報告是否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審閱并簽章;
8、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按照國家規定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是否符合規定手續;
9、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否建立,會計出納是否分設,印鑒是否分管;
10、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是否建立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會計電算化工作是否符合規范的要求;
11、會計人員是否持有會計證,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要求;
12、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等。
(二)交叉檢查內容包括:
1、各單位開展會計基礎規范檢查整改工作是否得力;
2、會計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崗位設置、崗位職責、內部監控、稽核監督等制度是否健全,崗位職責是否明確,監督措施是否到位;
3、會計核算情況,包括使用會計制度是否正確,會計核算是否準確;
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是否符合要求;
5、在崗會計人員是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負責人是否符合任職資格等。
五、機構設置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局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市交通運輸局成立吉市交通運輸局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劉冬根;
小組成員:廖建洲、林冬明、劉凌、江濤達、陳小梅;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審統計科。
六、檢查工作要求
1、成立機構。為做好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局屬各單位要成立以單位財務負責人為組長,財務和紀檢監察人員參加的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小組,周密制定檢查整改工作方案,扎實有序開展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
2、強化責任。局屬各單位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緊緊圍繞會計基礎規范檢查的目標任務,加強統籌規劃,全面安排部署,嚴格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自查面要達到100%,確保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目標實現。
3、加強督查。按照會計屬地管理原則,局屬各單位在做好本級會計基礎規范檢查整改工作的同時,要切實抓好對下級單位的指導和督查工作,及時掌握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對行動不積極,敷衍應付的地方,要通報批評。對檢查當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整改。
4、報送材料。2011年5月30日以前,局屬各單位要將會計基礎規范檢查整改工作情況報告,連同填寫完整的《會計基礎規范檢查整改工作情況表》(見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市交通運輸局財審統計科。
聯系人: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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