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于2011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會[2011]5號)文精神,經研究決定,我市2011年度擬安排兩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現就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第一次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1年6月25日
9:00-11:00 會計基礎
13:30-15: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16:30-18: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第二次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1年11月19日
9:00-11:00 會計基礎
13:30-15: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16:30-18: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我省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全市兩次考試報名截止時間分別為2011年4月15日和9月16日。各縣(市、區)財政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報名時間,報名結束后將報名信息數據于2011年4月19日和9月20日前上報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審核、錄入會計從業資格報名系統后交省財政廳,由省財政廳統一編制準考證和考場座次表。各縣(市、區)要按照財政部及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做好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特別要仔細審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做好相應的備案工作。同時必須認真審核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和機讀卡,避免信息填涂錯誤。凡有免試科目的考生,必須在考試結束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考試結束后提供的相關證明一律不予認可。
三、考點設置及考場編排
原則上由市財政局組織本地考試考務工作。擴權試點縣(市)財政局需要獨立組織考試的,需提前向省財政廳專題報告并經省廳同意,省廳下發書面文件通知市財政局后方可設立考點。全省兩次考場編排工作分別于2010年4月底和9月底結束。
四、成績公布和復查
省財政廳將于考試結束后60天內完成評閱卷工作,并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成績公布后,對其成績有異議的考生,省財政廳可提供一次免費復查成績。各縣(市、區)財政局應將申請復查的考生信息匯總上報市財政局(登記截止時間一般在省廳公布成績后15日內,逾期不予受理)。市財政局匯總后上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復查,并將復查結果告之各地。
五、命題及題型、題量
2011年度考試命題、題型及題量與2010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題型及分值如下表:
考試科目 |
題型及分值 |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單選20分 |
多選30分 |
判斷15分 |
簡答15分 |
案例分析20分 |
會計基礎 |
單選15分 |
多選20分 |
判斷10分 |
簡答10分 |
業務綜合題45分 |
會計電算化 |
單選30分 |
多選30分 |
判斷10分 |
簡答20分 |
簡述題10分 |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認真負責地完成各項考試考務工作,精心組織考試,確保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