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與審核確認須知
會計人員需要對本人基本信息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兩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填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登陸本地區財政部門公布的網站,填寫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和身份證號碼(與持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一致),進入信息采集系統界面。
二、會計人員需要對《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顯示的內容(2011年3月31日基準信息),結合本人實際情況,進行逐項檢查及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1.個人基本信息:本項僅可以對政治面貌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其他欄目信息,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修改姓名的還須攜帶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修改確認。
2.學歷:填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相關信息。中專(含)以上的須攜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確認。
3.專業技術資格:檢查修改相關信息內容,須攜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確認。
4.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有單位的,請輸入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無單位人員、有單位但不在崗人員不填寫單位信息,但須填寫居住地址。聯系方式原則上為本人的手機號碼。
5.其他:如具有相關資格,須攜帶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確認。
三、上述基本信息檢查修改保存后,會計人員應同時在網上向當地財政部門預約現場確認時間。
四、所有會計人員網上信息修改填報完成后,均須使用采集系統提供的打印功能打印《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簽名,有單位的還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有單位的)及相關證明材料,按預約時間,到當地財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會計人員本人不能到現場確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但須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特別說明:會計人員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發生變更,均須持《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證、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有單位的),到現場進行審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