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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財政局財會[2010]497號文精神,請水利部門(包括省直水利單位)在崗會計人員,登安徽會計網“換發新會計證申請”,按本人目前實際更新信息,于2011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請并打印,由單位攜帶有關證件及復印件,統一報財政部門會計科換發新證。
換發新版證書申請須知
一、本系統可為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網上申請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此次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為2005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新版證書”),其內芯內容有所調整,并統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作為唯一檔案號。
三、申請對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舊版證書”)持證人員。
四、換發新版證書所需攜帶的資料
對持有“舊版證書”的人員,到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新版證書”換發手續。需攜帶下列資料:
(1) 在網上打印的《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一份;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 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證件彩照二張(1張貼信息表上);
(5)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6) 持證期間受過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相關表彰或獎勵情況的材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 完成繼續教育學習情況證明材料;
(8) 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五、申請換發新版證書流程
1. 申請人輸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號碼、姓名和驗證碼后,系統將自動校驗是否為有效申請人;
2. 有效申請人請如實填報個人基本信息、繼續教育和獎勵信息等內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屬地財政會計管理機構審核確認;
3. 信息提交成功后,請自行打印《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貼照片,本人簽名,由單位簽寫意見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持證人員在信息表上本人簽名即可);
4. 申請人持申請資料到證書檔案管理的財政部門進行受理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由財政部門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 財政部門在未完成審核前,申請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財政部門受理和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以查詢審核辦理情況,了解證書打印狀態和領證信息。申請表信息審核不通過時,申請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 凡由委托代理人辦理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除攜帶上述要求的資料外,還需持申請人親筆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安徽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及換證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