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財 政 局 文 件
常財會〔2011〕2號
關于印發常州市會計從業人員 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及有關人員:
為推進會計管理信息化,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采集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蘇財會〔2011〕14號)要求,結合我市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情況,現將我市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范圍
以2011年3月31日作為信息采集基準日。
凡持有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外省、市已經調入我市的會計從業人員)均需參加信息采集。
對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經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但尚未辦理調入的會計從業人員,不參加此次信息采集,待全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后,再到調入地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與信息采集事項。
二、信息采集的內容和方式
信息采集包括會計從業人員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基本信息。由會計從業人員網上填報修改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工作崗位及所在單位基本信息等內容,按網上預約的時間,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所屬財政部門設立的確認點(見附件)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三、信息采集的時間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會計從業人員網上填報
1.網上填報時間:2011年4月15日-6月25日
2.網上填報流程:
(1)會計從業人員登錄常州財政信息網(http://www.czfb.gov.cn/)點擊信息采集游標,閱讀填報須知、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和身份證號碼(與持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一致),進入信息采集系統界面。
(2)信息采集系統中顯示的內容為2011年3月31日的基準信息,會計從業人員結合本人實際情況進行逐項修改、填報。
①個人基本信息:本項僅可以對政治面貌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其他欄目信息,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修改姓名的還須攜帶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修改確認。
②學歷:填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相關信息。中專(含)以上的須攜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確認。
③專業技術資格:檢查修改相關信息內容,須攜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確認。
④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有工作單位的,請輸入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無工作單位人員、有工作單位但不在崗人員不填寫單位信息,但須填寫居住地址。聯系方式原則上為本人的手機號碼。
⑤其他:如具有相關資格,須攜帶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審核確認。
(3)網上預約審核確認時間和地點。
(4)信息修改、填報完成后,按照系統要求打印《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簽名,有工作單位的還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二)現場審核確認
1.審核確認時間:2011年4月20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雙休日及節假日不辦公)
2.審核確認需攜帶材料:
(1)《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
(2)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專(含)以上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在崗的會計人員須提供);
(4)網上填報時其他修改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確認注意事項:
(1)新的會計管理系統實施后,將統一采用身份證件號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惟一檔案號,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作為單位信息的惟一檔案號。因此,會計從業人員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發生變更,均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按預約時間、地點進行審核確認。
(2)信息采集現場審核確認時,需使用二代身份證原件刷讀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無二代身份證的會計從業人員,須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現場拍照采集、確認。
(3)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采用A4紙。
(4)會計從業人員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審核確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除攜帶前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5)信息采集審核確認期間,信息如有變更,不辦理有關項目的打印變更登記手續,待信息采集工作結束、全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后,再持證到所屬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打印登記手續。
四、其他(一)2011年4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暫停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變更、調轉等有關事項。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時完成信息采集任務。因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級財政部門務必要加強宣傳,注重實效,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開展工作,以保證全市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按省財政廳規定的時間上報。
(三)按規定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對已在網上完成填報的會計從業人員報送的相關資料應及時審核,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辦理;對上報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告知持證人員需要補齊的具體材料。
(四)要切實加強上下聯動和部門交流。各級財政部門在信息采集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會計處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