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26號令、廣東省財政廳粵財會【2010】4號文、廣州市財政局【2010】35號文的規定及安排,2011年度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天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試組織
《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
廣州市實施“十六字方針”組織實施考試:
統一題庫、統一系統、統一推進、統一管理。天河區財政局按照《從業資格證》屬地管理的要求,制定考試計劃,精心組織考試的報名、確認、考試以及成績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 考試科目及時長
1、 考試科目(3科):《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符合以下條件的,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1科):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學歷(學位)的人員,會計類專業具體指: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此條件自畢業之日起,截止到取得考試《合格證》后申請辦證日2年內(含2年)有效。
《中級會計電算化》統一參加省財廳的考試,納入省財廳系統管理。
2、 考試時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運用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進行考試。共分兩段進行考試。
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共計時長為180分鐘,《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每科各為90分鐘,雙科連考。考生交卷后考試系統出示考試成績;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共計時長為120分鐘,實務和理論考試每科各為60分鐘,實行連考。實務考試合格后,方能參加理論考試,考生交卷后考試系統出示考試成績。
三、 考試大綱、教材和題型
1、會計專業知識考試
考試大綱: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08】9號)
教材:《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系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第三版),其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習題集》(第四版)附有無紙化考試模擬光盤。
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會計基礎》還設有綜合題。
2、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
教材:《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初級電算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考試命題均不超出培訓大綱、教材、習題集內容及范圍。
考試題型:實務考試(系統管理、總賬、報表、工資、和固定資產5種);理論考試(中文錄入、判斷、單項選擇、多項選擇4種)
四、 考點設置
會計專業知識及初級會計電算化,天河區均設在中華會計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天河區分校(中山大道西45號,BRT師大暨大站自動扶梯北出口)
五、報考程序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州財政網(www.gzfinance.gov.cn)—會計服務—考試報名”進行報名,錄入資料并上傳相片。考生對所提交的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提交報名資料后,考生按照系統提示打印《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并簽名確認。
2、現場確認
已通過網上報名的考生按照《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上的確認時間攜帶以下資料到工作單位所屬區、縣級市或者戶籍、居住證(暫住證)簽發地所屬區、縣級市財政局的現場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和繳費手續。
(1)考生已簽名確認的《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
(2)考生的身份證原件;
(3)考生的居住證(暫住證)原件或全日制在校學生《學生證》原件(非廣州市戶籍考生提供);
(4)會計類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專業知識單科考生提供);
(5)銀聯卡(繳費采用銀聯卡刷卡方式,不接收現金)。
3、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打印準考證。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
準考證信息有誤的,可在打印準考證規定時間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件證明到現場報名確認點所屬的區、縣級市財政局會計科辦理更正,逾期不辦。由于考生個人的原因,填入報名系統的資料有誤,導致不能進入考場考試的,后果自負;考試結束,如考試成績合格,但報名系統記錄資料與考試者身份證不符的,成績自動作廢。
報考人員可通過廣州財政網(www.gzfinance.gov.cn)進入“會計服務—考試報名”進行報名,在天河參加考試的考生,選擇“天河”作為確認點。
按照指定的時間,考生到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重點審查考生已確認簽名的《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特別是報考單科考生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不予受理報名。
六、時間安排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年舉辦兩次,分上下半年各舉辦一次。
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亦分上下半年相應安排,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項 目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和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網上報名 |
1月1~15日 |
7月1~15日 |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和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現場確認 |
1月5日~18日 |
7月5~18日 |
打印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準考證 |
3月15日~25日 |
8月15~25日 |
打印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準考證 |
5月15~5月25日 |
10月15~10月25日 |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 (實務與理論考試) |
4月1-30日 |
9月1-30日 |
會計專業知識考試 |
6月1~30日 |
11月1~30日 |
區、縣級市領取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合格證書 |
5月25~27日 |
10月25-27日 |
區、縣級市領取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合格證書 |
7月25-27日 |
12月26-28日 |
七、收費管理
按照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有關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收費。
考試費統一使用廣州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