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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管辦發[2011]10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中央在京企業:
根據《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國管財〔2005〕24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及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有關要求,我局定于2011年5月進行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條件
(一)申請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的基本條件,應符合《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且2009年及以后畢業的人員,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二、考試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方式:實行無紙化考試,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采用計算機三科聯考;符合免試條件的,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機考。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5月21日、22日(每場三科聯考180分鐘,每科6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地點:北京交通大學(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環節,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進行現場確認和交費。網上報名需登錄國管局網站(www.ggj.gov.cn)進入“會計從業”專欄,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打印報名表,并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網上報名后,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下資料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繳納考試費用,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考試報名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復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并交驗證書原件;
(4)報考三科的人員交考試費150元,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人員交考試費35元。
四、網上報名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3月28日至4月8日 (全天)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3月28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三)現場確認地點: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院內南側商務樓一層2110房間。
五、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2011年4月25日至5月6日登錄國管局網站進入“會計從業”專欄,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成績
考生于本次考試工作全部結束3個工作日后,60個工作日內(具體查詢時間考試當天另行通知)登錄國管局網站進入“會計從業”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參加三科考試的人員,其三科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合格標準,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報考科目成績合格,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考試成績當次有效。
七、其他事項
(一)請各主管部門及時將通知內容傳達到所屬在京單位,組織參加考試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名。
(二)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現場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三)國管局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不強制銷售相關考試用書。考生可根據需要自愿選擇購買輔導教材。
(四)現場確認地點聯系電話:88393050 68316611轉1830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