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6號令)及《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細則》(渝財會[2007]25號)的文件精神,重慶市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共舉行兩次,上半年度考試時間定為5月21日、下半年度考試時間定為11月19日舉行。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本知識和技能;
(二)免試條件
根據財政部26號令《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報考人員符合基本條件的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科。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
1.參加上半年度考試的報名時間:2011年3月14日—30日(節假日除外)。
2.參加下半年度考試的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23日(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
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到當地區縣財政局報名點進行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攜帶(原件):身份證、學歷證、2張近期一寸免冠登記照,在報名點完成報名信息卡的涂填和繳納報名費。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 、時間 | 考試科目 |
5月21日 9:00-11:00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14:00-16:00 | 會計基礎 |
11月19日 9:00-11:00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14:00-16:00 | 會計基礎 |
五、合格條件
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并兩科考試成績同時合格,方可獲得考試成績合格單;符合免試條件的,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科,并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獲得考試成績合格單。考試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有效,超過兩年期限者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六、考試用書
為滿足廣大考生復習備考的需要,專門成立了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專家根據財政部2009年頒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重新編寫2011年度考試用書,由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學習指南》、《會計基礎》和《會計基礎學習指南》,指定全市各區縣財政局考試報名點是唯一考試用書發行單位,各報考人員請到當地區財政局報名點購買正版考試用書。
七、報名費
按渝價[2005]507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報名時繳納考試報名費50元/科。
八、其它
1.考試成績公布時間:上半年度考試成績公布時間:2011年6月20日;下半年度考試成績公布時間:2011年12月19日。
2.查卷查分要求和受理時間: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有疑義,提出查卷查分申請,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的所在區縣財政局報名點進行查卷查分登記;登記受理時間:在成績公布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受理登記,即上半年度:2011年6月21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截止(節假日除外),下半年度: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截止(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考生查卷查分登記。登記日截止十個工作日后考生可在登記的區縣財政局報名點查詢查卷查分結果。
重慶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二○一一年度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