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第四季度自治區
會計從業資格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據《關于做好2010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做好2008、2009年過渡時期的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處理工作。自治區財政廳定于近日,組織2010年度第四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現將考試考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時間為50分鐘。
二、考試報名
1、報名條件參加2008年或2009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同時合格者方可報名。
凡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2、報名辦法全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包括網上注冊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注冊時間為:2011年1月11日零時起至1月17日18時止(北京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為:1月14日、1月17日。
網上注冊網址為自治區財政廳WEB網站(http://www.xjcz.gov.cn),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網站完成注冊。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注冊后,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自行選定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繳費、照相等相關手續。
3、報名信息確認點設置及設備配置要求各地州市應當本著為考生服務的原則合理設置報名信息確認點,每個縣市應當至少設置1個。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統一在Internet網絡上進行,各報名確認點必須設置自助設備,向考生提供自助網上注冊服務。
三、考試時間
2010年度第四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定于2011年1月21日開考,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四、成績有效期
凡考試成績合格,符合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條件的,可向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2008年或2009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合格成績單,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逾期不辦理的,考試成績均失效。
五、考務日程安排
1、1月11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公布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報名方法,并通過財政內網及時上報考試大綱和輔導用書預訂數量;
2、1月18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完成報名信息的確認工作;
3、1月18日前,上報考試編場信息;
4、1月19日起,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5、1月20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等情況報告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6、1月21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及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7、1月21日舉行考試;
8、考試結束后2日內上報考試工作總結;
9、1月28日后,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打印成績通知單。
各地財政部門在組織考試工作時,按照新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規定和規則執行。
六、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大綱》未作修訂,原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繼續使用,考生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
七、收費標準及分配使用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應嚴格執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新價非字[1998]37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名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考試報名費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務費在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報名時一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