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財發[2010]392號
關于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縣直及省市駐崇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采集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甘財會[2010]27 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目的
根據省財政廳安排,本次全省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要為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與全國聯網。
二、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對象
這次換證的對象是指2010 年10 月底以前頒發并蓋有平涼市財政局會計科印章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間安排
全市換證時間為2011 年1 月1 日至3 月30 日,3 月底關閉換證網。
四、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體要求
1、換證人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表》一份(此表由申請人親自簽字,并在表中簽字,不能代填),并交一寸彩色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兩張(同底。一張貼申請表上;另一張辦證用)。
2、必須完成2010 年會計人員網上繼續教育培訓課時,并考試成績合格。凡沒有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一律不換發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換證須帶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表》、一寸彩色近期照片、《甘肅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成績單》到縣財政局會計股辦理換證手續。
4、收費。本次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收費。
5、2010 年10 月底以前頒發并蓋有平涼市財政局會計科印章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2011 年1 月1 日起自動作廢。
6、這次換證到期后省上統一關閉網絡,所以,換證時間不延長,不補換。如果沒有按時參加換證,要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須參加考試,不享受任何優惠條件。
7、對省內、外已經調出、還未辦理調入手續的,由調入地進行換證。
8、換證期間停止辦理調轉事項,從2011 年7 月份開始辦理調轉業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