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規定和市局相關通知,本中心將暫停現場受理會計從業資格業務,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11月15日至12月31日,暫停辦理所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業務(包括申請、變更、市內和跨省調轉等等);
二、12月16日起,恢復辦理會計從業資格申請業務;
三、2011年1月1日起,恢復辦理所有會計從業資格業務。
同時,長寧門戶網會計從業資格網上受理窗口暫時關閉,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11月9日至12月31日,暫停受理會計從業資格審批和會計從業資格外省市調轉審批網上申報業務;
二、2011年1月1日起,恢復受理所有會計從業資格業務。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長寧區會計管理服務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