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我市從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實施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并換發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財政局、市級各主管部門以及中央在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依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權限,對本單位的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進行采集,負責并指導會計從業人員真實填寫基本信息,做到內容完整、準確,并按規定的時間保質保量完成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二、從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對在蘭州市財政局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人員和調入人員進行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并換發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和換發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具體辦法
1、為了便于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和跨地區調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統一采用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
2、按照《會計法》,會計管理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我市會計人員換發新證,按照行政區劃和隸屬關系進行。即市級單位、中央在蘭單位的換證工作由市財政局會計局直接辦理;縣區單位直接到縣區財政局辦理換證審批手續。
3、各單位的持證人員按照要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表》(簡稱申請表、附件一)一份,交一寸彩照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同底),《申請表》可到蘭州市財政局門戶網站下載區進行下載。
單位集體辦理換發新證,由持證人員所在單位統一填報《會計從業資格證換發統計表》一份(附表二)和電子表格,到本級財政局會計局辦理審批手續。
個人換發新證時,憑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表》,直接到蘭州市財政局會計局辦理審批手續。同時,為了方便個人換證,你可以到你的家庭住址或工作單位就近的縣、區財政局辦理,由縣區財政局統一到蘭州市財政局會計局為你代辦。
對省內、外已經調出,還未辦理調入手續會計人員,請在市政府政務大廳財政局“窗口”查詢審核,進行信息采集,換發新證;對已完成2010年度繼續教育的,在會計證繼續教育頁打印完成繼續教育情況。
4、舊的會計證由財政部門統一收回,采集的個人信息資料,各級財政部門要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5、按照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文件要求,在證書換發期間,暫停辦理外省調轉事項,待2011年6月30日會計人員基本信息數據上報結束后,7月開始辦理調轉業務。
6、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也要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申請表》,按照《甘肅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辦理。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