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務管理,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桂財會〔2005〕55號)和《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監考規則》、《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及意見,請及時函告我廳(會計管理處)。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