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單位、鄉鎮(牧場):
為貫徹《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有關要求和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10 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的通知》(新財會[2010]22號)、阿地財會【2010】18號文件要求,現將2010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每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50分鐘。
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非免試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成績必須一次同時合格,方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
1、報名條件
凡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2、報名辦法
全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包括網上注冊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注冊時間為: 2010年10月1日 零時起至 10月18日18時 止(北京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為: 10月11日 至 10月18日 。網上注冊網址為自治區財政廳WEB網站(http://www.xjcz.gov.cn),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網站完成注冊。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注冊后,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自行選定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繳費、照相等相關手續。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新財會[2005]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申請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免試的報考人員,還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學歷證明原件。
三、考試時間
2010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 11月4日 開考,具體科目及時間見準考證。
本考試嚴格遵循考試流程,因各種原因,逾期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只能參加下一次統一組織考試,并需重新申請報名、確認繳費后進行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1年(365天)內,向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逾期不辦理,考試成績失效。
四、銀行招聘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會計從業資格銀行招聘綱》由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發布,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根據財政部2008年修訂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銀行招聘綱》和《會計基礎銀行招聘綱》,編寫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輔導用書,并由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初級會計電算化銀行招聘綱》未作修訂,原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繼續使用,考生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
五、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應嚴格執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新價非字[1998]37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名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考試報名費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務費在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報名時一并收取。
附件:2010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銀行招聘綱和輔導用書征訂單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2010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大綱和輔導用書征訂單
|
|
|
|
|
編號 |
書名 |
單價(元) |
訂數(冊) |
金額 |
1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22.00 |
|
|
2 |
會計基礎 |
22.00 |
|
|
3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15.00 |
|
|
合計 |
|
|
||
應交款 |
大寫: |
|
¥: |
|
|
|
|
|
|
|
訂購單位(公章) |
聯系人: |
|
|
|
|
聯系電話: |
|
|
|
|
時間: |
|
|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