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會計從業資格證》須知
一、申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連同加考合格后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合格證書》進行辦理。
2、沒有會計類學歷的人員,必須通過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合格成績通知單》,憑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合格成績通知單》1年以內,連同《會計電算化初級培訓合格證書》或五級以上的《珠算證書》。
二、申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時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張(同一底片);
4、荔灣區轄內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提供本人所在荔灣區單位的《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寫上“與原件相符” (一式一份);
5、戶口所在地屬荔灣區的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提供本人荔灣區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荔灣區轄內無工作的外來人員,必須提供荔灣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為一年以上的暫住證(IC卡)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6、《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會計電算化初級合格證書》或五級以上的《珠算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三、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注冊登記、變更登記
1、辦理注冊登記: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被聘用從事會計工作后90日(3個月)內,由本人或者本人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到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辦理時需要提供《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二份、《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所在單位《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并寫上“與原件相符”。
2、辦理變更登記: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因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者職稱等發生變更時,應由本人到單位所屬的財政局或戶口所屬的財政局辦理變更登記。辦理時需要提供:1、本人所在荔灣區單位的《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寫上“與原件相符”或荔灣區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2、《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3、體現變更原因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3、調出手續:
已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到我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范圍(含市屬區、縣級市)以外單位工作的,應由本人到原所屬的財政局辦理從業檔案調轉手續,辦理時需要提供《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調入手續:
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外地調入我區單位工作的從業人員才可辦理調入手續,應到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辦理從業檔案調轉手續,并于辦理調轉手續后90日內到我區辦理調入登記,辦理調入登記手續時需要提供的資料:《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二份、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原始檔案資料(軟盤),荔灣區轄內本人所在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和《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寫上“與原件相符”。
5、遺失補發:
遺失《資格證》的人員,應在《廣州日報》或《羊城晚報》上刊登申明作廢,在登報后按《資格證》申領程序申請補發。
注:1、所需證件用A4紙單面復印(一式一份)、一證一紙;
2、申請人上網提交資料網址:廣州市財政局會計會計管理平臺(http://gzaccount.gov.cn),查詢日常管理部門:廣州市荔灣區財政局(確定 04001 荔灣區日常管理部門),提交后記下受理號(填在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右上角);
3、投訴電話:81899453。
辦證地點:荔灣區芳村聯桂北街6號之一,電話:81899453
辦證時間:逢周二、周四全天(節假日除外)辦理
此須知解釋權歸荔灣區財政局會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