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寧波市及各縣(市)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的,一般由培訓機構統一辦理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參加培訓人員在培訓時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一交培訓機構集中辦理。
二、取得會計類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的,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審計、統計、經濟等專業技術資格任職資格的,或通過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全國統一考試1個以上科目合格的,由持證人員在取得上述學歷、任職資格或成績合格證明的當年,持上述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視同完成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
三、參加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的,憑寧波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培訓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視同完成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
四、參加外地繼續教育培訓的,應事先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培訓結束后憑培訓證書或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視同完成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