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價費發[2010]6號
自治區財政廳:
你廳《關于申請重新核定會計從業資格網絡(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函》(寧財(會)函[2009]124號)收悉。根據《》(財政部令26號)和財政部《》(財會[2008]16號)等文件精神,為提高我區會計信息化質量,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網絡考試工作,經研究,現將核定的我區會計從業資格網絡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復函如下:
一、會計從業資格網絡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包括組織報名、考務、軟件開發、考試場地租賃、題庫更新、專業設備購置維護、材料消耗等費用。
二、自治區財政廳是會計從業資格網絡考試收費的主體,收費前須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收費許可證》,收費時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費收入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考試工作中的各項支出,并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此標準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起執行,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從業資格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的復函》(寧價費發[2003]44號)文件中第一條、第二條同時廢止。
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