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為貫徹《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會計信息化建設水平,我區組織開發了新疆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系統,并定于2010年在全疆范圍內推行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現將考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每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50分鐘。
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非免試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成績必須一次同時合格,方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凡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三、考試時間
2010年計劃組織2次考試,分別定于7月20日和10月15日開考,具體科目及時間見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考試時間進行報考。(注:阿勒泰地區因考試基地建設的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參加2010年7月20日考試,考生屆時可選擇10月15日考試。)(10月15日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過渡時期考試情況處理:
2008、2009年通過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的考生必須于2010年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考試一次通過方可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不辦理,考試成績將失效。
2008、2009年度一次通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的考生,我們將于2010年單獨組織2次電算化考試,考試時間分別是9月上旬和12月上旬開考,報名具體事宜屆時請登錄新疆財政網查詢,考試通過者方可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逾期不辦理,考試成績將失效。
本考試嚴格遵循考試流程,因各種原因,逾期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只能參加下一次統一組織考試,重新申請報名、確認繳費后進行考試。
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1年(365天)內,向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逾期不辦理,考試成績失效。
四、報名辦法
全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包括網上注冊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0年第1次考試網上注冊時間為:2010年6月3日零時起至6月18日18時止(北京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4日至6月18日。
(10月15日考試及單獨電算化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網上注冊網址為自治區財政廳WEB網站(http://www.xjcz.gov.cn),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網站完成注冊。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注冊后,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自行選定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繳費、照相等相關手續。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新財會[2005]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申請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免試的報考人員,還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學歷證明原件。
各級財政部門在組織報名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報名條件,對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的報考人員應認真審查。
7月9日起,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9月10日后,公布2010年第1次考試成績。考生可自行上網打印成績通知單。
五、銀行招聘網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會計從業資格銀行招聘網綱》由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發布,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根據財政部2008年修訂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銀行招聘網綱》和《會計基礎銀行招聘網綱》,編寫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輔導用書,并由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初級會計電算化銀行招聘網綱》未作修訂,原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繼續使用,考生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
六、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應嚴格執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新價非字[1998]37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名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考試報名費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務費在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報名時一并收取。
財政廳會計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