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的,用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的最初書面證明文件,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根據不同的管理目的,可對原始憑證進行如下分類:
(1)按取得來源分類。原始憑證按取得的來源可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是本單位內部發生經濟業務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單位或個人填制的憑證。例如:倉庫保管人員填制的人庫單、領料部門填制的領料單、出差人員填制的差旅費報銷單等等。外來原始憑證是與外單位發生經濟業務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例如:購貨時取得的發票,出差人員報銷的車票、飛機票、住宿費收據等等。
(2)按填制手續分類。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填制手續一次完成,一次記錄一項或若干項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一次憑證是一次有效的憑證,已填列的憑證不能重復使用。外來的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自制原始憑證中的收料單、發貨票、銀行結算憑證等等都是一次憑證。累計憑證是在一定時期內,在一張憑證上,連續多次記錄不斷重復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隨時計算累計數及結余數,以便按計劃或限額進行控制。制造業的限額領料單是典型的累計憑證。匯總憑證是將一定時期內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若干張原始憑證匯總起來編制的原始憑證。例如:工資結算匯總表、收貨匯總表、發出材料匯總表等等。
(3)按所起作用分類。原始憑證按所起作用可分為通知憑證、執行憑證和計算憑證。通知憑證是對某項經濟業務起通知或指示作用的憑證,對這類憑證的管理,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原始憑證,因為其不能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例如:物資訂貨單、扣款通知等等。執行憑證是對某項經濟業務執行后填制的原始憑證,可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例如:入庫單、出庫單、各種收據等等。計算憑證也是某項經濟業務完成后填制的原始憑證,可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但是,該憑證上的數字是按照一定的方法計算后形成的。例如:工資結算匯總表、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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