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企業在其存續期間都難免發生這樣那樣的借款,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核算也就自然成了企業會計核算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借款費用有兩種會計核算方法:費用化和資本化。核算方法選用的不同會引起當期會計利潤的變化。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借款費用在何時,多大程度上進行資本化一直是個敏感問題。長期以來,由于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標準不明確,一些公司便投機取巧,虛增利潤,帶給審計人員許多困擾。
資本化的條件及范圍:就資本化的條件而言,我國具體準則規定,因專門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等借款費用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 ;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須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資本化的條件及范圍:作為“可以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借款費用資本化方法要求:凡可直接歸屬于符合條件的資產購置、建造或生產的借款費用,都應通過資本化成為資產成本的組成部分,即予以資本化。這里的“可直接歸屬于”意思是指如果不發生該資產上的支出則可以避免的借款費用。“符合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資產,例如某些存貨、制造廠、發電設施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可見,這里的“資本化”其實就是將有關的借款費用直接記入某項特定資產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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