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實核對是指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賬面余額與實有數額之間的核對。包括: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是否相符。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應每天同庫存現金實際庫存數相核對,不準以借條抵充庫存現金或挪用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同開戶銀行寄送企業的銀行對賬單相核對,一般至少一月核對一次;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材料、產成鼯、固定資產等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應與實有數量相核對;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相符。各項應收款、應付款、銀行借款等結算款項,以及上交稅金等,應定期寄送對賬單同有關單位進行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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