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記賬憑證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是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據以登記總分類賬的一種賬務處理程序。
特點:登記總分類賬的依據是科目匯總表,在記賬憑證和總分類賬之間增加了科目匯總表這個工具。
(2)科目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沒有) 銀行招聘網為你加油
根據一定時期全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或通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的科目歸類,將借方、貸方發生額分別匯總,計算出每個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列在科目匯總表的相關欄內。按會計科目匯總完畢以后,再將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分別匯總,進行借貸試算平衡。
為便于科目匯總表的編制,使得在分別匯總計算其借方和貸方金額時不易發生差錯,平時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盡可能使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保持“一借一貸”,避免“一借多貸”、“多借一貸”和“多借多貸”。
(3)科目匯總表核算程序下的憑證與賬簿設置(和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相同)
采用科目匯總表核算程序,應設置以下憑證和賬簿:
記賬憑證。設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或采用通用的記賬憑證。
匯總記賬憑證。設置科目匯總表。
日記賬。設置三欄式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分類賬。設置三欄式總分類賬(不設對方科目欄)和三欄式、數量金額式、多欄式明細分類賬。
編輯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