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入的核算
1、收入特點:
(1)收入從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
偶發活動其流入的經濟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例如出售固定資產所取得的收益
(2)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入
收入可能表現為增加資產、減少負債,增加所有者權益
(3)本企業的收入只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如增值稅、代收利息等。
2、收入的分類
注意:企業以商品進行投資、捐贈及自用等,會計上不作商品銷售來處理。
3、商品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1)確認條件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經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相關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2)計量
①企業銷售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②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的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或商品現銷價格確定。
③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④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⑤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⑥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除外),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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